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建与不建各有什么意义?建与不建都是非必须的
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可以说是甘肃和宁夏两省人民渴盼了几十年的伟大工程,但如今这个工程建与不建的意义都不是十分重大了。也就是说建是无所谓的,不建也是无所谓的。可有可无。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这个工程位于黄河干流黑山峡出口以上2km处、宁夏中卫市境内,距中卫市区30km,上距兰州 250km,下距银川 160km,是黄河上游水电基地最后一个能建高坝大库的理想坝址。
早在1952年,中国就开始研究黑山峡河段的开发,在1954年编制的《黄河技术经济报告》中,首次提出黑山峡的开发为两级开发,即在距峡谷进口21公里的甘肃景泰县境内的小观音建高坝,在其下游48公里处的大柳树建低坝。
时隔4年后,即1958年7月和8月,原水电部西北勘测设计院和水电部水电总局、北京勘测设计院、西北勘测设计院两次对黑山峡河段进行了勘测,发现在宁夏大柳树建高坝大库的一级开发,更有利于发挥黄河水利枢纽的综合效能,于是两次提出在宁夏境内大柳树建高坝的一级开发方案。
其后,大柳树坝区的行政区划管理发生了变化,原水电部西北勘测设计院主张一级开发方案之时,宁夏回族自治区还没有成立,大柳树坝址还属于甘肃省管辖,1958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划归宁夏管理。
这种区划管理的变化,导致了水电部西北勘测设计院以后主张的变化,成了大柳树水电站50多年纸上谈兵、无休止争论、搁浅的主要原因。
后来又有一种说法,说是坝址处在地震带上,即:1980年7月,原水电部西北勘测设计院提出了大柳树坝址的正式地质报告,得出:“大柳树坝址无大的顺河断层通过”“未发现新构造断裂现象”“坝址不具备发生强烈地震的构造条件”等结论。但是,后来这种结论又被权威地否决了,说法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已经能够解决地震带的问题了。
尽管如此,工程在其后仍然没有动工。原因是,甘肃宁夏两省区在争论的同时,一直如火如荼的扬黄灌溉工程,使两省区沿黄地区过去用不到水的地方基本都用到了黄河水,而这也又工程争论、后拖的原因,而且,越是后拖,仿佛越没有希望了起来——宁夏一心要建设,但甘肃更加不愿意了,即使宁夏开出的条件再丰厚,还是不愿意。理由是:大坝建成后,一定会把甘肃靖远、平川沿黄两岸不好容易富裕起来的地方给淹了,而这些地方的移民搬迁工作也有很大的难度的。所以,被拖到了现在。
平心而论,就当下的情况而言,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建与不建其实意义都不大了。主要是因为有现有的扬水工程,就是没有大坝,扬水工程都能解决甘肃宁夏两省区沿黄地区的灌溉问题。这是最核心的问题,也是建大坝最为核心的意义。比如:过去,我们说,建成大坝和当地脱贫致富有很大的关系,但现在看来,已经没什么关系了,因为两地的人们在被拖的这些年里,都已在扬水工程里脱贫致富了,而且,沿黄地区的人民可以说是很富裕了。那么,建成大坝,剩下的也就只有以下几点了:
一、发电。
二、调节当地气候和生态环境。
三、拦截丰水季多余的黄河水,可用于因成建大坝而新开发的工地的灌溉。
然而,现在看来,这三方面都是可有可无的。
先说发电。就当地的情况而言,如果想通过建设大坝发电,还不如发展风电和光电。
再说调节当地气候和生态环境。这其实是可有可无的,建成大坝对大环境气候调节没用,只能是局部的,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如果投入巨资建设大坝仅是为了改善当地气候条件,还不如号召百姓去进行种草种树等生态举措。
最后说拦截丰水季多余的黄河水,可用于一些因建成大坝而新开发的工地的灌溉。这一点,其实是很有限的:一方面是黄河富裕的水源本身有限;另一方面是因为建成大坝可用于开发的土地地非常有限。
所以,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建与不建都是非必须的。对于很多与大坝无关的人来说,应该注意的是,为什么一项工程被拖了这么多年。但愿我们都能从中得到些许启示。这也是我们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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